花蓮縣文化局-112年食農教育內容深化補助計畫

《食農教育法》自111年通過,真的認識什麼是食農教育了嗎?本案將補助花蓮縣內相關食農教育單位進行食農教育內容的深化,不僅能使你成為花蓮縣文化局的食農教育示範亮點社區,同時還將位參與計畫者開設食農教育工作坊,幫助大家一起提升食農教育的知能、實踐方法,一起為花蓮的地方深耕深化內容!

因應《食農教育法》通過,本局為推廣食農教育及相關方法論,深化縣內社區及團體於各族群對飲食方面之技術、習慣、禮儀及儀式活動,包括食材之選擇、獲得、調理、處理、保存及食物取用方式,並深化相關食品生產和農業技術與多元教育內容,特辦理旨揭計畫。

 

補助對象

申請者以本縣立案團隊為主,不限於人民組織或商業團體;若非本縣立案團隊,則需於本縣有實際食農教育經驗或相關食農場域。

補助金額

3萬元(支用單據自留存)

申請期限

自公告日起至112年3月24日(五)

當日17:00截止收件。

送件方式

以電子檔案寄送,需擇一寄送Microsoft Word(.doc)或OpenDocument(.odt)電子檔案格式,並同時繳交Adobe Acrobat Reader(.pdf)格式。

繳交方式需寄送至:e7968@yahoo.com.tw,標題註明「食農教育補助─○○○(申請團隊)」,112年3月24日(五)17:00截止收件。

計畫說明

經遴選通過之單位,將參與牛犁協會(花蓮縣文化局112年社區營造輔導團)開設之「食農教育培訓工作坊」,共同產出食農教育內容與方法論,並成為本縣食農教育示範單位。

  1. 本案將補助3萬元完善、深化其現有食農教育內容。
  2. 預計開設24小時、4天之食農教育培訓工作坊,課程時間訂於4月8、9、15、22日。凡經遴選通過之單位,須至少參與課程時數三分之二以上,若未經本會許可或遭遇不可抗之原因,缺少課程時數,將取消其資格。
  3. 通過之單位需配合課程完成食農教育調查作業,並共同協助產出本縣食農教育之相關方法論。
  4. 本案聘請國立清華大學環境與文化資源學系張瑋琦副教授擔任食農教育內容調查輔導顧問,通過之單位需接受張瑋琦老師之輔導完成食農教育內容深化。
  5. 補助成果需繳交食農教育調查內容,始得進行結案。
  6. 本案相關經費之補助得以臨時工資、工作費、出席費、場地費、採訪費、撰稿費、翻譯費、攝錄費、設計費、印刷費、雜支、保險、餐費,及相關專業工作費等進行編列。不得編列專職人事費、主持人費、紅布條,及相關課程開設之經費。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